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旨在规范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以下是该资质标准的一些关键要点:
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目的是加强对此类企业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质量和安全。 标准用于核定企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资质等级。资质等级
该标准设立了一级和二级两个资质级别。一级资质标准(部分)
企业资信: 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工程业绩: 近五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经济指标: 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其他共同要求(可能适用于各级别)
企业应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工程师等,并满足一定的数量和专业要求。 企业应具备完成建筑智能化工程所必需的技术装备。 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指标需基于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请注意,上述信息反映的是之前的标准概览,具体条款、要求及更新情况需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随着时间推移,相关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因此在申请或复审资质时,务必参考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