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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存货评估 原材料评估 产成品评估 半成品评估

  • 发布时间:2024-04-02 16:14:31
    报价: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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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1幢7层701
    公司:北京海润京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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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存货评估时,应当以上述核查验证结论为基础,结合市场情况,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和评估基准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分别采用成本法、市场法等相应评估方法确定评估值。
    1.对于持有自用的外购存货,通常采用成本法评估,以其评估基准日现行采购成本确定评估值。外购存货的采购成本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存货的购买价款,是指企业在评估基准日购入相同或类似材料或商品的市场价格,如原材料和周转材料的进价。存货的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即采购成本中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2.对于持有待售的存货,如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采用市场法评估,以其市场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和适当数额的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市场销售价格通常选择企业同类产品的现行不含税出厂价格,其中,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产成品或商品,且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等于或小于企业持有数量的,通常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评估值的计算基础,超出部分按照市场销售价格确定。持有待售存货的相关税费是指存货对外销售环节所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其中税金及附加为企业销售应税产品和材料等所需要缴纳的消费税、资源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二)不同类别存货的评估方法
    1.原材料的评定估算。原材料往往品种、规格繁多,通常根据其具体特点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评估。对于企业正常使用的主要材料,采用成本法评估,以其实际库存数量和现行市场购买价格确定相关采购成本和评估值;对于量大价低且正常使用的辅助材料,通常在核查验证的基础上,考虑其周转速度快,库存时间短,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特点,可以按照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于库存时间较长、超储积压、闲置不用以及直接用于出售的材料,采用市场法评估,以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对于霉烂变质、毁损报废、无法正常使用的材料,经核实后按其残余价值确定评估值,即按照废料回收价格评估;对于账面余额为负数的原材料,经核查属于货到票未到的,评估中应按照核实后的库存数量和现行采购成本确定评估值,同时根据采购合同等资料在应付账款中计提应付未付暂估款。

    2.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评定估算。对产成品、发出商品主要采用市场法评估,对于库存商品可选择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评估。评估时,在市场的基础上,收集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类似产成品、商品的市场价格;了解企业产成品、商品的定价政策,收集产成品的销售价目表以及产成品、商品的近期销售;对产成品的销售情况(如畅销、正常销售、滞销、积压等)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区别以下几种情形进行评估:
    (1)对于畅销的产品,根据其市场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确定评估值。
    畅销产品的评估值=市场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数量
    (2)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市场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和适当数额的净利润确定评估值。
    正常销售产品的评估值=市场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扣除率]×数量
    (3)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据其市场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和净利润确定评估值。
    勉强销售产品的评估值=市场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利润率]×数量
    (4)对于滞销积压、残次冷背的产成品、商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到其市场销售价格与企业正常销售产品价格的差异,合理确定市场可接受的销售价格,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其残余价值确定评估值,即按照废料回收价格评估。
    (5)对于霉烂变质、已过保质期的产成品、商品,按零值评估。
    (6)对于没有采购限制、正常销售的库存商品,也可以视商品销售情况,依据替代性原则,采用成本法评估,以其现行采购成本确定评估值。
    (7)对于发出商品,参照产成品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同时注意发出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售费用与一般产成品的区别,并关注客户可能存在的履约风险。若存在较大的履约风险可参照一般产成品进行评定估算。
    上述评估公式中的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费率及销售利润率,一般按企业基准日当期(或基准日前一年度)会计报表的相关确定。如企业会计报表的相关明显脱离社会客观水平,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于市场参与者的视角,可参照当年国资委发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资料,按相关行业平均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利润率确定,所得税率按企业既定税率确定。针对亏损企业产成品的评估,考虑销售环节出售类似产成品或商品估计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其销售利润率,该销售利润率水平通常可参照相关产品贸易行业的平均水平及被评估产成品的实际状况综合确定。

    3.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评定估算。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可结合其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1)在原材料一次性投料,加工周期较短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原材料的市场价值加上账面核实后的加工成本确定评估值。
    (2)在原材料一次性投料的情况下,如在产品的加工周期较长,可参照产成品的评估方法结合产品的完工程度确定评估值。
    在产品的完工程度可采用约当产量计算。约当产量是指将期初在产品成本和本期发生生产费用的总和,按完工产品数量和期末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进行分配,以计算本期完工产品成本和期末在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
    (3)在原材料分期投入的情况下,如原材料价格变动不大,可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如原料价格波动较大,则需对评估值进行相应的调整。
    (4)对于加工周期较长且完工程度较高的在产品,可按照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仍将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基于同类或类似产成品的基础上估计销售环节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评估值。
    5.对于在用周转材料(在用低值易耗品),一般参照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
    6.对于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参照原材料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同时关注供应商是否存在履约风险。
    7.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参照原材料、在产品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同时关注受托加工单位是否存在履约风险。
    8.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由于与之对应的相关存货已经按照市场价值或在用价值进行了评估,通常评估为零。

    北京海润京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海润京丰),是由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全国性专业评估公司。公司汇聚了大批行业精英,数十位法律、经济、会计、工程技术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 。公司具备先进的评估方法和手段,完善高效的管理体系和服务团队,是一家集人才、技术、经验于一体的资深评估机构。海润京丰----打造资产价值评估典范 服务中国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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