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应 求购 城市 登陆

黑龙江药企经营人员条件

  • 发布时间:2024-03-13 14:26:11
    报价:面议
    国家地区:广东 - 广州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74号广东外贸大厦B座1-2楼
    公司:广东国健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手机:13925117500
    用户等级: 普通手机验证 会员认证

    黑龙江药企经营人员条件。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就需要配备一些有资质的人员,不同岗位对应的资质要求不同。可以咨询广东国健医药咨询有限公司,我们会为您解答在资质、学历、工作经验等人员配备相关问题。

    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而言,我们需要事先了解申领该证在人员上的要求:

    1、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3、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针对不同地区和药品经营类型,在人员配备上会有一定差异,联系国健客服了解您的当地的要求,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聚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聚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聚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聚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