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从事实验室建设、实验器材开发设计、实验仪器设备运行管理等实验技术工作(不含高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实验师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条件 1~4 和 5~8 中的各一项: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含相应奖项)1 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本专YE领域相关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委托科研项目 1 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实验技术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YAO等认定或证书 1 项。
4.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业绩。
5.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与从事专业相关,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实验报告等 2 篇,并被有关单位(部门)采纳。
6.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市级及以上有关法规、条例、规章等,或撰写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或管理标准 2 项,并颁布实施。
7.作为第YI作者公开出版本专YE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或译著 1 部。
8.作为第YI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YE学术论文 2 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主流期刊发表本专YE有影响力的论文 1 篇,或在国内外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 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