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设立河北文物商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出具验资报告;
(二)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要是老专家并且退休了的 ;
(三)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摆放文物的储存柜,文物展示柜,干燥剂,适宜的干湿度,消防设施等);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河北文物商店办理问题之解决问题的方法
了解法规和政策:详细了解河北省关于文物商店办理的法规和政策要求。
准备材料:根据申请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企业注册资料、经营场所证明等。
递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审批流程:根据规定的审批流程,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
领取证书: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领取文物商店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