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大力开拓海外市场政策,推动企业通过参加国际展览会抢抓订单,促进进出口贸易发展,我会将组织我市企业参加“2023中俄特色农产品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2023中俄特色农产品博览会
二、展会时间:2023年9月22-24日
三、展会地点:俄罗斯联邦 符拉迪沃斯托克
四、展出范围
(一)名优特新食品类专区:集中展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粮油、果蔬、糖酒、畜禽产品、水产品、肉制品、乳制品、蜂产品等。
(二)科技成果展示专区:集中展示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农牧新产品以及高新农业基地、科研院所、智慧农业、智慧渔业、农业网站、农业书报刊发行单位等。
(三)设备与仪器类专区:集中展示种植、收割、排灌及农产品加工、包装、勘测、检验等机械。
(四)生产资料专区:集中展示饲料、肥料、苗种繁育、兽药、劳保产品等。
五、展会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中俄两国农业合作,引领中国特色农产品“走出去”,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批准,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主办,北京华港展览有限公司、北京中展海外展览有限公司、辽宁中展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2023中俄特色农产品博览会,将于2023年9月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市举办。届时,将有国内从事农产品相关行业的100余家企业参与,展出面积约4000平方米。
六、参展费用
(一)标准展位:37800元人民币/9平方米(含净场地租金、展位统一装修、展位内标准配置、基本用电、会刊登录以及展商证件)
(二)随我会参展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我会将协助申请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补助。补贴标准将依据本年度辽宁省关于重点境外展会支持政策执行。
请报名参展的单位于7月31日前将展位费汇至我会指定账户,并将参展合同(见附件)和汇款底单扫描件PDF版发至我会指定邮箱。展位费以对公账户(与开票信息相同)汇出,并注明中俄特色农产品博览会展位费,我会将根据交纳展位费的顺序安排确认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