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购房落户买房落户房迁落户申请材料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3) 3号) 中直系亲间投、工部职工调动、人 洗、宗教人员、高校些业生、退冷转业等符合政策性落广的,按照《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所需材料要求办理。
按照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国办发2016)72号),我市取消积分落户政策。公安户政窗口不再受理积分落户申请
三、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稳定就业生活的非苏州市产籍人员,可以清将本人及其共同居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其合法豫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落户时
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明( 含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与直系亲属共有、租赁房屋)
二:证件 户口簿 ;
三:有效《江苏省居住证》 ( 在本市累计居住3年及以上) ;
四: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为苏州市,在缴目连续缴纳3年及以上 )
五: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六:房屋产权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
七随迁人员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四、租赁住房落户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承相人落产后,该房屋三年内不再受理同情形落户。那想落户昆山不满足此政策的话可以选择人才引进落户,想落户昆山的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