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成员应采取实质性和有文件记录的行动以避免买卖未披露的人造钻石。为此目的,买卖钻石的成员应:
a.从供应商处获得书面质保。
b.有有效的政策、程序、培训和监测系统以避免未披露的人造钻石被换成天然钻石的可能性在他们的设施。
c.采用文件化的尽职调查程序来识别和降低与未公开的人造钻石进入了他们的供应链。识别可能的高危污染点。
d.对于被归类为高风险的抛光钻石,使用确定的、可信的测试工具进行测试和透明的协议。这可以是现有的行业接受的协议,也可以是其他协议由成员定义。协议必须:
i.采用适当的方法来测试松沉抛光钻石。
2包括内部测试,使用相关和有效的检测设备,或者由合格的服务提供商(如宝石学公司)进行外包测试实验室。
3至少在流程中不再有任何测试的地方进行一次测试在钻石包裹出售前引入未公开合成材料的风险。这是通常是在打折前。
iv.提供给客户,包括管理测试转诊的程序。
29 .金伯利进程和证书制度世界钻石协会保证系统
29.1成员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买卖冲突钻石或帮助他人这样做。
29.2参与国际原钻贸易的成员应遵守金伯利证书计划的要求及纳入下列国家适用立法的建议他们的运作方式。
29.3参与买卖钻石的成员,不论未经加工、抛光或镶钻在珠宝首饰中,应采用世界钻石协会的保证体系(SoW)。
29.4会员须确保所有买卖钻石的雇员均知悉消息关于行业协会决议和政府禁止该行业的限制冲突钻石。
30 .评分、分析、评价
30.1产生评级、分析和评估独立报告的成员应是否有基于科学方法论的、足够彻底的系统并综合产生有效和可重复的结果。
30.2生成独立钻石分级和/或彩色宝石分析的成员报告应确定合成物和/或任何处理的检测是否属于评估以及是否对所有的石头都进行了这样的评估。
30.3生成彩色宝石独立原产地报告的成员应是否有基于科学方法的系统,以确保一致性确定原产地。还应进行处理和合成物的检测作为决定的一部分。
30.4为终端消费者生成具有意见的独立报告的成员货币价值应包括提供报告的消费者的姓名以及评估目的的说明。
会员直接向终端消费者提供钻石分级报告,彩色宝石分析和/或产地报告,或可能的评估报告被合理解释为独立的应披露任何相关既得利益由评级师、分析师或评估师在销售珠宝产品时持有。
30.6会员不得误导终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