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申请材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纸质版原件一份。
6.随《申请书》提交的附件
6.1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每个类别1份)
6.2质量手册(1套)(适用于首次评审)
6.3程序文件(1套)(适用于首次评审)
6.4其他证明文件:
6.4.1法人地位证明文件(适用于首次、复查)
6.4.1.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法人登记/注册证书
6.4.1.2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下列材料:
6.4.1.2.1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
6.4.1.2.2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6.4.1.2.3法人授权文件
6.4.1.2.4Z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6.4.2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
6.4.3资质/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首次申请除外)
6.4.4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