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组织《**物业管理岗位证书》培训考试,合格颁发证书,该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
考试形式:参加网上无纸化考试;成绩未合格可补考两次。
证书发放:证书快递考生,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来考试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