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宣布将建立英国合格标志制度(UK Conformity Assessed ,简称UKCA),自2021年1月1日起,该制度取代欧洲通用制度CE标志。简单来说,就是英国(大不列颠地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销售,要符合UKCA制度的要求,商品要使用UKCA标志,CE标志从2021年1月1日期将仅适用欧盟。
2021年9月1日进行强制并废除原法规(EC) 244/2009, (EC) 245/2009, (EU) 1194/2012,实施ErP指令 (Directive 2009/125/EC)。这项法规设下了特定的限制值,包括:能效要求(Energy Efficiency requirements)、功能要求 (Function requirements) 及信息要求(Information requirements)。
适用范围:
1.照明用的灯具,光源(不包括LED片复制片和LED封装)
2.独立控制器
修订改变的内容:
一.便于委员会的监管,以及市场监督的核查
二.减少符合性测试参数的样品数量(由原来的20个样品减少到10个)
三.减少测试程序的时间(老化测试由原来的6000小时减少到3600小时)
四.统一公式计算照明产品的能效效率。
法规不适用于测试和认证的以下特殊用途产品:
1.潜在爆炸性环境中
2.应急使用
3.放射性和核医学设施
4.军事或民防设施、设备、地面车辆、海上设备或飞机内或上
5.交通工具上的产品(自行车,汽车,轮船,飞机,交通信号等)
6.欧洲相关指令所载的医疗仪器
7.只用电池供电的产品,或太阳能产品
I.改变的具体内容:
1. 能效要求:
A.对于灯具产品,新的法规给出了允许功率Ponmax的概念。
B. 从2021年9月1日起,独立控制器在满载运行下需要满足效率的要求和空载及待机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