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源之星认证
(一)能源之星简介
能源之星(Energy Star),是一项由美国政府主导,主要针对消费性电子产品的能源节约计划。能源
之星计划于1992年由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所启动,目的是为了降低能源消耗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该计划后来又被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台湾、新西兰及欧盟采纳。该计划为自愿性,能源
之星标准通常比美国联邦标准节能20-30%。最早配合此计划的产品主要是电脑等资讯电器,之后逐渐延伸
到电机、办公室设备、照明、家电等等。后来还扩展到了建筑,美国环保署于1996年起积极推动能源之星
建筑物计划,由环保署协助自愿参与业者评估其建筑物能源使用状况(包括照明、空调、办公室设备等)、
规划该建筑物之能源效率改善行动计划以及后续追踪作业,所以有些导入环保新概念的住家或工商大楼中
也能发现能源之星的标志。
(二)测试内容
能源之星包含的测试内容:光性能及能效测试项目:
1、光效、光通量
2、色温、色偏差、显色指数
3、光强分布、区域光通分布
4、色度空间不均匀性
5、开关周期
6、光通维持率
7、色度维持率
8、尺寸
9、电参数。
(三)认证产品范围
截至2008年11月,“能源之星”现已覆盖了超过50类产品,主要集中在: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如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一体机等;
--家用电器和类似家用的产品:如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录像机等;
--加热和制冷设备:热泵、锅炉、中央空调等;
--大型商业建筑物及新建的住房、门窗等;
--工业及商用产品,如变压器、电源等;
--照明:如家用灯具等;
--商用食品设备:如商用冰激凌机、商用洗碗机等;
--其他商用产品:自动贩售机、通道标识等。
--目前针对的产品有:荧光灯、装饰性灯串、LED灯具,电源适配器、开关电源、天花板风扇灯、消
费视听产品、电池充电设备、打印机、家用电器和其他各类产品。
(四)开展现状
全球共有七个国家和地区参与美国环保署推动的能源之星计划,分别为美国、加拿大、日本、台湾、
澳洲、新西兰、欧盟,并自2001年起每年一度召开国际能源之星计划会议。现在纳入此认证范围的产品已
达30多类,如家用电器,制热/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照明产品等等,目前在中国市场上做得最多的是照明
产品,包括节能灯(CFL),灯具(RLF),交通信号灯和出口指示灯。
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2010年4月14日联合宣布调整“能源之星”产品的认证过程,
以确保只有符合要求的产品才能获准得到“能源之星”标签。在此次调整中,立即生效的条款为:制造商
要想获得“能源之星”的认证标签,必须提交完整的试验报告和评估成果,并由EPA证明,在EPA审核批准
该产品为“能源之星”合格产品之前,制造商将无法获得“能源之星”认证标志。同时,在对“能源之星”
资格认证审查过程中,EPA加强了批准系统,不再依赖自动批准程序,而是对所有新的资格申请进行检查和
批准。
EPA和DOE在2010年底前进一步加强“能源之星”的认证程序,规定:所有制造商必须提交由受认可的、
批准的实验室出具的测试结果,以保证产品符合“能源之星”要求。目前所涉及的产品有窗户、门、天窗
和萤光灯泡等,而在新的检测过程中,“能源之星”计划下的产品类别将会扩大到60多个,包括冷冻柜、
冷藏冷冻箱、洗衣机、洗碗机、热水器和房间空气调节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