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再生黄铜原料》(GB/T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38471-2019)、
《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19)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再生黄铜原料
、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国内外贸易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
公告规定,从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38470-2019)、《再生铜原
料》(GB/T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黄铜
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按普通货物进口。
一、再生黄铜原料进口报关手续资料;
1、进出口经营权
2、装箱单;
3、商业合同;
4、产品信息: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
二、再生黄铜原料进口报关流程;
1、到港;
2、支付运费、船代处换单;
3、报检、报关及审报价格;
4、海关审价出税单;
5、缴纳税金;
6、海关查柜;
7、放行货物;
8、提货;
9、送货至国内指定地点;
三、再生黄铜原料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进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
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口是否
合法。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
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
支付费用。
再生钢铁原料是废钢铁经过分类回收及加工处理,可以作为铁素资源直接入炉使用的炉料
产品。与使用铁矿石相比,用再生钢铁原料炼钢可以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因此,再生
钢铁原料不仅是一种可再生资源,而且是可以替代铁矿石的铁素资源,是钢铁工业实现绿
色发展的一种重要原料。
《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已发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