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环境的建立离不开电声设备,它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l 声源设备—指拾音设备、影音信号播放设备如:拾音话筒、CD、MD、DAT、DVD等设备;
l 调控设备—指对声源设备送出的音频信号等多路的音频信号进行前级的放大和混音输出、音频信号处理的设备,如:调音台、均衡器、反馈抑制器等设备;
l 放大设备—指对经过调控设备混音输出、信号处理后的信号进行后级功率放大设备,这里指专业功率放大器;
l 重放设备—指将经过后级功率放大器放大的音频信号进行电/声转换并释放表现出来人耳可懂的声频信号的设备,这里指扬声器。
2.2.8.2重要术语
声压级——人耳可听的声压范围非常大,期间相差一百万倍,用声压来表示和计算都很麻烦,人们引用声压的相对大小称之为声压级来表示声压的强弱,以分贝(dB)为单位表示。
在音响工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是:距离每变化一倍,声压级就相差6 dB,功率增加一倍,声压级增加3 dB。
声压级以及相关环境的参考见下表:
0dB |
30 dB |
50 dB |
60 dB |
100 dB |
140 dB |
160 dB |
180 dB |
可闻 |
钟摆声 |
一般讲话 |
大声讲话 |
飞机引擎 |
飞机起飞 |
发射 |
核爆炸 |
灵敏度—它的定义是馈给扬声器1瓦功率的电信号,离扬声器轴线1米处产生的声压级为扬声器的灵敏度。它是衡量扬声器系统电声转换效率的重要参数,也是衡量扬声器性能的重要指标,同样功率的扬声器,A的灵敏度比B的高6 dB,那么要得到声场中相同的声压,A用一只,B就要用4只,A用一台功放机推动,B就要用同样的功放机两台推动才能达到A的声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