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啤酒申报要点
进口啤酒进口商或收货人、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应先取得进口报关代理食品市场主体备案资格。已备案的进口啤酒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隶属海关申报,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的单证名称和号码。
2.上一批次的进口和销售记录。
3.中外文标签样张及翻译件。
4.输出国家(地区)检疫(卫生)证书、原产地证明(日本进口啤酒需提供原产地证书)。
进口啤酒标签检验要求
进口啤酒中文标签
01 品名
应按规定名称命名,应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饮料酒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02 原料与辅料
水、大麦麦芽、啤酒花......
1)酒的“配料”,宜以“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为引导词。
2)各种原料、辅料应按生产过程中加入量从多到少顺序列出。
3)在酿酒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和食用酒精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
03 酒精度
应以“酒精度”作为标题,例如“酒精度:4.5%vol”。
04 原麦汁浓度
以“原麦汁浓度”为标题,以“柏拉图度”符号“ °P” 为单位。
05 生产日期
预包装啤酒标签生产日期应标示为生产日期,不能标示为包装日期、灌装日期或包装(灌装)日期。
06 保质期
酒精度≥10%vol的啤酒,可以免于标示保质期,否则都需要标注保质期。
07 原产国(地)
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包括包装(或灌装)国家或地区名称。
08 贮存条件
如阴凉干燥处存放,避免阳光直射。
09 净含量
1)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2)净含量一般用体积,单位:毫升(mL)或升(L)。
3)净含量的计量单位、字符的最小高度要符合GB7718的要求。
4)净含量应与酒名称排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
10 警示语
过量饮酒,有害健康。
11 其他
进口商(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