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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抓了进了看守所找广州律师

  • 发布时间:2020-12-25 10:51:13
    报价:面议
    国家地区:广东 - 广州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公司: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手机:15918794024
    用户等级: 普通手机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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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知识: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

    第十四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第十五条 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第十六条 多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二年内多次实施前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数量或者数额累计计算。

    第十七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法律服务贯穿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全过程,提供专业权威的刑事法律服务。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涉嫌罪名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程序,如果不构成犯罪与公安沟通,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会见被告人,复印卷宗材料,与检察官沟通案情,无罪、不予起诉、减轻从轻情节等;
    审判阶段,与法官沟通,无罪辩护、缓刑辩护、减轻从轻辩护、在法庭做很好的辩护。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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