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5个等级(目前浙江只开展初级培训),参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考试合格的人员将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同时具备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岗位和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岗位的上岗资格。
招生对象:从事和即将从事消防安全及其相关工作并具备高中以上文化。
培训内容:消防工作的性质和任务、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职业道德、燃烧与火灾基本知识、危险化学品常识、消防水力学、电气消防知识、建筑消防知识、消防安全检查知识、火灾处置知识、实操项目等。
申报条件:——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报名地址
1、桥北校区: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37号金都汇广场3幢2608室(弘阳广场对面)
2、六合校区: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龙池地铁站2号出口)
3、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江浦明发新城中心2幢3单元1014室(南京工业大学地铁站出站即到)
4、大厂校区:南京市六合区晓山路瑞凯国际大厦7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