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消防设施操作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消防设施操作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条件:
初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报名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报名)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鉴定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报名材料:
身份证正反照电子档、二寸蓝底照片电子档、学历证书电子档
联系地址:
1、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S8地铁龙池站2号出口)
2、南京市浦口区金都汇3幢2608(弘阳对面金城丽景旁)
3、南京市江浦明发新城中心2幢3单元1014室(南京工业大学地铁站旁)
4、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晓山路101号瑞凯国际7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