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即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全国职业资格证书(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五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全国通用,终生免审。
职业简介
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3蓝底2寸照片电子档
联系地址:
1、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S8地铁龙池站2号出口)
2、南京市浦口区金都汇3幢2608(弘阳对面金城丽景旁)
3、南京市江浦明发新城中心2幢3单元1014室(南京工业大学地铁站旁)
4、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晓山路101号瑞凯国际7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