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新区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基本原则:
1:雇员租赁:深圳光明新区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2:同工同酬: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拒绝垫付: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深圳光明新区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深圳光明新区临时工派遣是指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订单需求。由专业深圳光明新区派遣公司以小时计价的形式结算整体劳务费用,由深圳光明新区派遣公司组织并提供劳务人员至企业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项目或生产定单结束,劳务人员按约定退回。操作方便,上工快,尤其适合招聘比较紧急的用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