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明专利:
保护期限;20年
申请周期:一般2~3年
保护对象:有形的新产品或者新方法、新工艺和新配方等无形的发明创造。
2.实用新型专利
保护期限;10年
申请周期:一般为6~9个月
保护队象: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专利:
保护期限:15年
申请周期:一般为3~6个月
知识产权的意义:
知识产权(intellectalproperty)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具有的特点:
专有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
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保护队象: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